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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原则

  我国绿色食品产业基地建设的指导原则就:
  一是注重培养绿色食品龙头企业,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主导和带动作用。在绿色食品产业体系中,基地是产业的基础,而企业是市场的主体,居于产业的主导地位。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市场竞争力决定了对基地的带动力和服务能力,对基地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培养绿色食品龙头企业是首要大事,把政策着力点放在扶持龙头企业的发展上来。在此基础上,促进企业扩大和深化与基地的产业关联,增强其对基地的服务和带动功能,为发展“企业+基地+农户”的一体化经营创造有利条件。
  二是完善和加强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基地建设的实质是建立企业与农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实行专业化协作和一体化经营。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是建立良好的利益连接机制,包括市场风险、自然风险、技术风险承担机制、产权联结机制、购销价格机制、成本分担和转化机制等。良好的利益连接机制的建立,将使企业和农户各自都能够实现风险最小化和利益最大化,这是基地得以建立和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因和前提条件。
  三是讲求规模效益,实现规模化发展。基地建设具有规模经济的显著特点,基地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都与经营规模呈正相关关系。基地的规模化发展不仅能够支持企业的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将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化优势和经济优势,提高自身的综合效益。黑龙江省把基地规模作为基地建设的重要标准,规定省级基地规模是:粮豆类4万亩;棚室蔬菜500亩以上;露地蔬菜2000亩以上;蛋鸡年存栏15万只以上;肉鸡年屠宰加工100万只以上;奶
牛、肉牛饲养量1万头以上;生猪饲养量4万头以上;肉羊饲养量5000头以上。一大批规模化基地的发展为黑龙江绿色食品产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是注重产品质量,加强规范化管理。农户生产具有独立性强,分散度大的行为特点,导致基地生产的质量控制难度相对较大,往往是质量控制的薄弱环节。因此要重视基地生产技术的规模化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要按照绿色食品环境标准确定基地布局;依据绿色食品标准和生产资料使用准则的要求,因地制宜地制定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并切实贯彻执行;要加强基地农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测工作,建立健全检测制度,不断完善检测手段。特别要加强对农户的质量教育,增强质量意识,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五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基地建设的科技水平。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决定了绿色食品生产必须兼顾质量和产量。而实现高质量和高产量双重目标,必须依靠增加科技投入,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绿色食品生产技术体系。在过去的一个时期,绿色食品开发工作较偏重于管理措施,而对技术措施则重视不够。由于生产技术条件没有相应改进和提高,往往导致生产成本上升,产量下降,经营不稳,效益不高,影响到绿色食品企业的持续发展。
  因此,基地建设必须一靠管理,二靠科技,两者互为条件,不可偏废。近几年来,我们以建立绿色食品技术支持系统为目标,认定了一批绿色食品推荐生产资料,其中一些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比如富思德豆科作物根瘤菌剂、扬康微生物有机肥等,应当积极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