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综合执法力度 推进依法治农进程
几年来,我县为适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积极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途径,大胆实践农业综合执法,加强农业综合执法制度建设,逐步建立起了机构设置合理、灵活高效运转的农业执法队伍,探索出一条既适应本地实际又符合发展趋势的农业执法新路子。
一、我县农业综合执法的主要做法
1、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组建农业执法队伍。我县从1997年下半年开始,在省厅、市局的指导下,借鉴外地成功经验,依托原种子管理站开始筹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2000年9月,经县编委批准,正式挂牌成立了辽中县农业执法监察大队。
2、认真理顺各方面关系,确立综合执法地位。辽中县农牧业局着重处理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理顺局机关与农业执法大队之间的关系。局机关是法律授权的执法主体,农业执法大队是受委托的执法单位。二是理顺农业执法队伍内部的关系。实行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持证执法制度,执法过错现任追究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和学习制度。三是理顺农业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协调好与工商、公安、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关系。
3、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开创良好的法制环境。辽中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坚持把农业普法、宣传贯穿于执法工作的始终,以印发农业法规小册子和举办培训班的方式进行宣传。几年来执法大队发放各种普法资料8000多份,信誉卡10000多本,普法培训经营业户700多人次。此外还在辽中县报开设农业《执法大队在行动》专栏,对守法经营户进行大力宣传,对违法案件及时曝光。
4、健全农业执法组织,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大队设立了五个科室,对12名执法人员进行了明确分工,将各项涉农法律法规落实专人负责执法。在2002年的县级行政机构改革中,县农牧业局成立了信息法规科,设2名专职人员,专门负责农业法制工作。
二、开展农业综合执法的作用和效果
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发挥了农业执法部门的作用,提高了涉农部门的法律意识,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实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涉农经销部门的法律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农业执法大队成立后,提高了对农业执法行为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提高了执法水平。在整顿规范农资市场过程中,建立农资信用卡,实行动态管理,提高了农资经销部门法律和服务意识,有效地遏制了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
2、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通过开展农业综合执法,农业执法机构的设施装备水平有了显著提高,工作条件明显改善。农牧局在政策上向执法大队倾斜。在农业执法大队保证全面行使处罚权的前提下,县农牧业局将许可性执法委托给执法大队,充分调动了基层单位的工作积极性。农业执法大队已经成为了一支作风过硬,高效灵活的战斗集体。
3、整顿农资生产销售秩序,产品质量进一步好转。县农业执法大队突出把好市场准入关,依法确认生产、经营主体,并对全县农业生产资料市场进行了大规模的整顿和治理。目前经过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审核批准的种子经营户98户,兽医业户118户,农药业户135户,肥料业户91户,共取缔了不合法经营业户24户。专项整治从源头上规范了市场秩序,把好了生产、销售关,全县农资产品质量明显好转。
4、农民的利益得到了充分保障。我县的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始终把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摆在突出位置。从组队到现在,农业执法大队共接投诉案件132件,立案125析,结案125件,封存违法药品74万元,处理劣质化肥520吨,玉米种子3500斤,接待上访人员120多人次,做到结案率、执行率、满意率达100%。
三、我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存在问题
尽管我县在农业综合执法实践中做了许多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有益经验,但是在执法工作中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在工作中有重许可性执法、轻处罚性执法的倾向;二是农业执法中综合性执法与专业性执法协调性不够,相互支持与配合不足的问题;三是在为民服务、解决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方面力量薄弱;四是农业法律服务、受理涉农民投诉的渠道单一,与群众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