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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县抓住农村经济发展首要因素
建立完善农村党建三大体系选配管好第一责任人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出现了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深层次的矛盾也随之暴露出来。如村集体经济状况恶化,村级财务管理混乱,干部不思发展,为政不公不廉,干群关系紧张,党支部不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等等,甚至出现了一些软弱涣散、瘫痪半瘫痪的支部班子。面对这些新问题,辽中县委新一任领导班子从解决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入手,建立完善农村党建工作的领导体系、责任体系以及监管教育体系,选配管好农村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农村实践,真正实现农村经济持续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村社会长治久安。
  一、组织领导体系
  新一任县委班子上任后,认真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牢牢把握“关键在党、关键在人”的指导思想,在强化自身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乡村两级班子建设,尤其着力选好配强“一把手”,建立起县对乡、乡对村分级领导体系。
  建立健全三级组织两级领导的责任机制。建立县委领导包乡、包村、包重点党员三包责任制,明确县委书记为抓党建第一责任人,主管书记、组织部长为直接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为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委员为抓基层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人。其他党委成员结合分工,分别确立责任。每名乡(镇)党委成员至少包一个村,党委主要领导包后进村或问题较多的村。明确包扶目标,切实帮助村级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和解决实际问题。
  加强村党支部对村级各种组织的领导。首先,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领导,支持村民委员会依法开展工作,把党的方针政策和党支部的意图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本着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由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按大多数人的意见实行民主决策。其次,加强对经济组织的领导,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全面实施村务公开。“十公开、五统一、两满意”的具体要求,真实、及时、全面地进行公开;推行村财乡监管和村会计委派制,建立健全村民理财小组,加强村级财务管理;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对村招待费、“两工”、用车费实行限额管理,超支部分严禁核销。第三,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定期讨论研究群团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支持他们依据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创造性开展工作。
  严把村干部的选拔任用关。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真正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有文化、有本领、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干部岗位上来。重点抓住村党支部书记这个关键,立足各村实际,重点从村级后备干部、乡镇企业骨干、党群共富能手、科技带头人、退伍军人、外出经商的优秀人才中选拔,优先考虑经乡、村推荐、县委培养的村级后备干部和下派大学生,对没有合适人选的村,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的界限,采取从乡镇机关、站所、中小学教师中下派的办法。
  二、管理教育体系
  建立党委定期研究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制。县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各乡镇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例会。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建立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制。乡镇党委成立村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将考核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建立村党支部目标管理考核档案,采取日常跟踪考核与年终全面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春播、秋翻、农建等季节性工作及突发事件及时进行考核,并将结果记入考核档案,年终核算汇总,打分排名。在考核方法上,对经济发展指标等可量化的规定项目,以统计部门及业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对不能量化的项目,采取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查。
  建立村干部年终述职制。每年年底,村党支部书记根据年初目标的完成情况在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参加的大会上进行个人述职;村委会主任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述职。结合“双评”及目标管理考核,与会人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并按照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民意测评。在此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掌握的情况,由乡镇党委对村干部进行综合评价。对优秀的村干部,给予物质或精神奖励;对基本称职的村干部,指出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对不称职的乡镇党委要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调整。
建立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制。每年县委在县职教中心举办村级后备干部培训班。由各村推荐、乡镇党委把关,把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热爱农村、扎根农村的青年推荐到县职教中心学习,使每村达到一职一备的要求。后备干部毕业后,由乡镇统筹考虑,优先安排,暂不缺额的村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误工补工干部,对个别暂时不能上岗的学员,村党支部交办一些临时任务,使其接受锻炼。
  建立村干部和党员教育培训制。村干部的教育培训由县乡党委分别完成。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主要由县委负责培训,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进行培训。每年至少一次,时间不少于10天。党员培训每年利用农闲时间分两期进行,总计时间不少于7天。
  建立党群共富专业责任组。责任组以党员为核心,以致富能手为骨干,以专业化生产为依托,以共同致富为目的。每组参组户数一般在30-50户之间, 有劳动能力的党员参组率达到90%以上。根据各村的人才优势、资源优势、地缘优势和产业基础,发展面向市场的产业项目和专业,将广大群众吸引到共富责任组中来。
  三、责任律动体系
  建立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责任追究制。对长期放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出现以下情况的乡镇党委,将按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直至免职。
  1、后进支部经连续两年整顿无明显效果, 经县委验收不合格的。
  2、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同一问题出现连续两次以上有理集体越级上访的。
  3、村务不公开、村经营管理混乱, 群众占欠款和村级债务连续两年以上有增无减的。
  4、选人用人失察, 监督管理不力,造成村干部出现严重违法违纪或村集体经济和群众利益受到严重损害的。
  5、欺上瞒下, 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
  对出现以下情况的村干部,乡镇党委按照党和国家有关法规规定予以调整。
  1、主要领导水平低,能力差, 说话叫不响,无法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的。
  2、领导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推诿扯皮, 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工作的。
  3、村经营管理混乱, 铺张浪费严重,集体负债和群众占欠款呈上升趋势的。
  4、群众观念淡薄,工作作风飘浮,不想事,不干事,上访告状较多,干群关系紧张的。
  5、社会风气不正,歪风邪气上升,社会治安秩序混乱,造成正常工作无法开展的。
  6、宗族派性严重,党支部不能实施有效领导,党员干部受排斥打击的。
  建立并实行干部离任经济审计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离任,由县委组织部门责成县审计局进行依法审计;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离任时,由乡镇党委责成经营管理站对其任期内财务收支、生产经营及各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时进行审计。形成审计报告后,分别报告给县委和乡镇党委,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属违法违纪的,由司法机关和纪律检查机关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立奖惩工作机制。各乡镇党委对完不成工作目标的党支部,不但在工资、奖金上予以惩罚,而且还要提出警告并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对连续两年完不成工作目标的一律作为后进支部进行整顿,对连续三年完不成工作目标的,乡镇党委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主要领导予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