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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中县强化农经管理实施三监督

  1、民主监督。凡村级重大事项,如土地承包、 三提五统、年初的经济计划和年末的经济决策等,必须由村民大会决策;建立村民主理财小组,对村集体经济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研究村级集体经济的重大决策;推行村务公开,及时、准确、完整地按月、季、年和随时公开,真正做到让群众事前参与,把好决策关;事中介入,把住执行关,事后评议,把好责任关,使群众参与民主管理找到切入点,增强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2、 审计监督。发挥县乡经管部门的职能作用,抓好四项审计。即帐前审计。把住不合理开支的关口;重点审计。对大额支出及群众反映的款项进行审计、处理;专项审计。对群众比较关注的招待费、雇车费、用工费等非生产性支出及限额内外统筹资金的提取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离任审计。针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和村级组织的主要领导离任前进行财务审计。对造成非正常债务的村干部不予提升,并依据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
  3、检查监督。乡镇经管站每季度对所辖村检查50%以上; 县农经总站每季度对各乡镇限额内外统筹及村级财务进行检查,并随机抽查10%的村。 县每半年组织一次由农经总站、物价、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村的土地承包、农民负担和资产及财务管理进行执法检查,发现问题就地处理,就地解决。